基督徒病了──信仰與生活的脫節
有一種信徒未能將信仰融入生活:他們內心帶著不同程度的創傷進入教會。教會對他們來說只是避難所,他們希望藉著參與教會活動而使其心靈創傷得到醫治,所以他們同樣很投入教會生活,很積極參與事奉,完全陶醉在其中,好像完全忘卻了心中的傷痛一樣。
當然這亦無妨,始終教會應該是醫治的群體,可是當他們返回日常 生活中時,卻仍然背負著傷痛所帶給他們的重擔,他們的創傷根本沒有因為返教會聚會而得到醫治,對他們來說人生意義彷彿就只在於對週末教會生活的期待。返教 會聚會時,他們或者會有被醫治的感覺,但這些都只不過是錯覺,只是心理上的一時慰藉。教會成為他們心靈的毒品,返教會可以減輕其心靈痛楚,並有十分輕鬆暢 快的感覺,但回到日常生活中,痛楚又浮現,「靈癮」又起,於是又再盼望週末的來臨。若教會未能給予足夠的「麻醉」感覺,便走去鑽研屬靈書籍,甚或唸唸神學 (當然,並非所有讀屬靈書籍及唸神學的都是這樣!)。可是,他們的心靈卻仍然淌著血。
過.猶不及
我們不難在教會中找到一些熱心事奉但性格出現問題的人,他們不知不覺地在教會中帶來人際關係的不和,但教會又缺乏對他們的適當輔導,這一點亦可另作詳細討論。除了信仰與生活完全分割這一極端,另一種極端是信仰過分地融入生活的基督徒。當中的重點在於「過分」二字。
信仰與生活和諧地相融是好的,但有些基督徒卻過分地融入,他們會十分積極地向未信的人傳福音,就算面對剛相識的朋友同事,也不會放過任何機會表白自己是基 督徒,日常的談話也離不開聖經的金句,更會對別人直說:「你有罪,你需要信耶穌」(可能大家會即時想起福音派,但請大家先不要執著於名詞)。與他們相處, 就好像與一部傳福音機器相處一樣,你不會了解他們的背景,興趣等的個人資料,完全不能建立任何真實的關係,當你覺得與他/她沒有共同話題而想遠離他/她 時,他/她卻說你被魔鬼所迷惑。他們不單對未信的人是這樣,連與基督徒相處時也一樣,當知道對方所屬教會並非十分積極去做差傳工作,又或知道對方最近很少 祈禱讀經,便說他們有罪須向神懺悔,好像他們才是正統而其他在他們眼中不很熱心的基督徒都是異端似的。
「傳」福音成為這類基督徒生活的全部,他們只積極地「傳」,但同時卻失了見證,不斷為教外人士製造抨擊基督教的理由而不自知;因為他們不斷為身邊的人帶來 煩擾,亦沒有多少人願意親近他們,所以除了他們教會內的弟兄姊妹外,他們是很難與其他人建立友誼的。不過,或者他們根本不會介意,因為反正在他們心目中, 教會外的人全都是罪人,與他們建立關係是沒有意義的,向他們傳福音使他們被同化為其教會的一分子才是他們的唯一目的。
哪種傳福音方法才是最合宜的問題,可容後再討論,但問題的癥結在於,普遍基督徒都抱持著一種很強烈的「屬靈」與「屬世」的思維來看事物。
屬靈.屬世
教會教導我們要分別為聖,結果我們是否聖潔則另作別論,但肯定 的是,這樣便將事物分割成兩大陣營:世界是邪惡的,而教會是神聖的。我們普遍視這個世界是邪惡的,就算不至於邪惡的地步,也會感覺這個世界是需要遠離的, 因為它充滿各種的誘惑和試探。這思想導致基督徒經常與非基督徒格格不入,每當遇到新事物便擔心這些事物在神眼中是否罪惡,及參與當中的活動是否代表一種屬 世的行為等。基督徒就是這樣戰戰兢兢地生活,無時無刻都要去詢問這樣那樣是否有問題,這些問題正好迎合那些喜歡發表理論的基督徒(包括本人在內),然後就 會有一大堆「從基督教/聖經角度去看這樣那樣」等的偉大理論。
當然,在行動前檢視一下是否符合某些道德標準是好的,但有必要 每一件事物都為其提供一個宗教上的理由嗎?沉迷賭博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都有其破壞性,這是最顯淺不過的道理,有需要從基督教的角度去討論嗎?《哈利波特》 只不過是一部小說或電影罷了,為甚麼不就讓那些書評影評自己去評論它,而硬要為其編造一些不符聖經真理的理由呢?為甚麼不把它看作一部很普通的電影,作為 工餘時間的一種消遣?若我們不帶著「屬世」的標籤去看事物,你會發現所有事物都可以找到上帝創造的奇妙。當你能夠在一位未信的、罪大惡極的人身上找到神創 造的奇妙,當你以單純的愛去對待世上所有的人和事,你便是既非「屬靈」又非「屬世」,你便已經活出基督的樣式了,那麼,我們為甚麼還要將事物分類為「屬 靈」和「屬世」呢?
基督徒被教導說我們在世上只是寄居的,我們要有永生的盼望,可是這種盼望卻形成一種思想上對客觀世界的抽離、排拒、甚至譴責,但我們仍然要活在「這取死 的身體」中,要吃飯、養家,如何是好呢?於是我們惟有將身體與心靈劃清界線,生活只是為身體,是不應該太留戀、享受,和投入的,都是表面的東西,內裡才是 真實的,是不朽壞的。這樣的「生活」,美其名是「屬靈」,其實是一種身體與心靈的分裂!
要過著「在世而不屬世」的生活並非易事,通常我們不是過分入世 便是過分出世。這裡指的「世」並非把教會分割出來後餘下的世界,而是包括教會在內,包括所有其他宗教,所有被視為最污穢或是罪惡溫床的地方,與及一切花草 樹木和動物,甚至包括你的身體在內。「不屬世」即不屬於世界,你就是你,你並非屬於其他東西。屬於其他東西意味你沒有自主性及自發性,而是被其他東西所控 制及掌管:你的思想行為並非出自你的內心,而是受其他東西支配的。這些支配你思想行為的東西,包括所有你從小到大一直被社會教導及灌輸的東西,一些你要在 社會中和諧生存時須依從的一切生活法則等等……所有這些東西都不斷地支配著我們的生活,問題是我們能否覺察得到,用聖經的字眼,即儆醒。
要做到「在世而不屬世」,關鍵就是「儆醒」二字,即帶著覺察去生活。你不需要排斥、抗拒或遠離所有影響著你的東西(你根本沒有可能這樣),單單儆醒,知道自己正在做甚麼便已經足夠。
在世.不屬世
知道、了解、覺察,它們看似簡單,但要實行卻不容易。若能夠做 到的話,我們便不會再受任何負面情緒及事物所影響,並過著具有自主性及滿足感的生活。很多人情緒受困擾正是因為他們不覺察。當你正在發脾氣,你不再是你自 己,你就只是憤怒,憤怒充滿了你,佔據了你,只要你突然有片刻的覺察知道自己正在發脾氣,你才回復是你自己,然後你會驚訝地發現憤怒突然離你而去,這一刻 你就像醒了過來一樣。有了覺察,你便不會被你的情緒支配,你的情緒受到控制後,自然就會停止對別人帶來傷害。當所有人都覺察及儆醒到自己的行為對別人可能 產生的影響,這個世界將再沒有人為的心靈創傷。
在信仰或宗教的層面上,只要一個人具有覺察及儆醒的能力,他/她便會很清楚甚麼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當有規條教導你去做或不去做某事情,而你卻不覺察為 甚麼要這樣做但卻只是在跟隨群眾的話,這就是一種墮落,一種「罪」,因為你受到規條的支配,是規條主導你的生活,更正確地說,這並非生活,而是死亡。只要 很儆覺當下這一刻的自己,任何外在加諸於自己的道德律、規條、宗教教條等都已經完全被超越了,當你帶著覺察及儆醒去遵循規條,你是甘願受規條的約束,這 樣,表面上你是在遵循規條,實際上是在遵循內在於你的律。相反,就算眾人都認為錯的事,只要是帶著覺察及儆醒去做,清楚自己的目的,又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那件事情對你來說就是對的了。
昔日耶穌就是這樣面對那些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所過的是僵化了的 宗教生活,宗教教條成為他們的偶像。他們嚴格地、不帶覺察及儆醒地遵守教條,完全不理解教條的意義,以為只要遵守了教條便會蒙上帝的喜悅,上帝便會賦予其 優越及尊貴的身分,可以去論斷誰是罪人。但耶穌卻刻意地與他們認為的罪人們接觸,與這些人談話,並醫治他們。耶穌帶著覺察及儆醒的品質來面對當時的宗教行 為。同樣,今日我們需要帶著覺察及儆醒的品質來過我們的信仰生活,要超越一切的教條(不是反對教條),這樣才能夠真正做到「在世而不屬世」,信仰與生活完 全融為一體,信仰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信仰。
這種覺察及儆醒的能力是要慢慢培養出來的,需要經過內省及修煉的過程,可惜基督教會卻普遍不重視內省、默想等的操練,當中的原因可在日後再作討論。正因為 缺乏操練,缺乏修「心」的功夫,導致信徒只在頭腦知識上去認識信仰,他們去看屬靈書籍,去看別人的經驗,卻不向內檢視自己的經驗。還會去唸神學課程,以為 增長對信仰的知識便可以活出信仰的真實,但這些都只不過是資料的搜集及借來的理論罷了,真實的信仰經歷必須是來自內心。很多曾很熱心的基督徒就是這樣繼續 在知識上充實自己,但他們在信仰的追尋上依然感覺內心的不滿足,於是更感困惑,因為他們不能向別人及自己解釋,為何返教會已經有很長的日子但卻仍然沒有信 仰上的把握。歸根究柢就是因為普遍基督徒一開始便缺乏修心的功夫,不能培養出一種帶儆覺性的信仰生命。
(分題為編者所加)時代論壇第一一四六期.二○○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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